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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城管创新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 “首违不罚”

来源:高新区城管执法局

作者:孔新厂

时间: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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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平顶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城建执法中队孔新厂,你们施工工地存在裸露的土地未完全覆盖、未湿法作业的问题,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9条的规定,鉴于你们第一次违规,我们平顶山高新区正在推行“首违不罚”,所以给你开具温馨提示单,不予以处罚,请你签字。”

今年以来,平顶山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出“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轻微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施告知承诺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作出守法承诺后,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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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裸露黄土未完全覆盖、占道经营、橱窗广告、更换门头牌匾等违规现象非完全主观故意或情节轻微,大多是因为对“门前三包”没有理解吃透或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认识,因此实行“首违不罚”首先给予批评教育,随后视整改情况看是否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从而体现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充分理解和尊重。

首违不罚给初次违章者一次改过的机会,体现了“以教育为先导,以规范为目的”的“721”执法基本精神,使城管执法更显理性、更富人情味,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回归,有利于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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