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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359
信件名称: 湛河区执法局不做为,人情大于法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4-30
信件内容: 我投诉的商铺违法扒墙安门的违法行为,湛河区执法局给市长热线回复下达整改通知书了,但是已经快八个月了,光下达整改通知书,不执法,不做为,人情执法,利益输送,讨好当事人,有法不依,胆大包天,恳请领导严查。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1-05-2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咱局工作的肯定。接件后,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对自然美的违法搭建行为湛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第一时间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自接到通知书后没有在公共区域进行违章搭建的行为,在三号楼商铺楼顶设置的安全门是作为安全通道使用。举报反映在楼顶扒墙开门属于该中心在其租赁房屋内部装修活动,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现场认定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