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2423 | ||
信件名称: | 四院停车场乱收费 |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21-05-06 |
信件内容: | 2021年5月4日18:30左右,我驾驶小型汽车(豫D27H69)驶入市第四人民医院停车场,21:14分驾车离开,不到3个小时收费15元,不交费不让离开。向工作人员理论,无用。有收费记录为证。 诉求:1、返还多收费用。 2、 赔礼道歉。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1-05-27 |
回复内容: | 感谢网民朋友对城市管理的关注。 接件后,我局立刻安排湛河区城市管理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由于新的收费标准2021年5月1日刚刚开始试行,各区城市管理局将尽快把5月1日开始试行的收费标准通知到各个停车场。湛河区城市管理局车管科责令停车场物业经理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车主,现已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