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尤其是停车收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市民反映的中兴路北段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私人乱收费的事宜回复如下:
1、中兴路北段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停车位,是新华区为解决中心繁华区域群众停车难,治理医院、大型商业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经市政府授权,由新华区城市管理局批准设立的非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2、该停车场严格执行我市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标准,在路侧明显位置设立有收费公示牌,标注了收费服务标准及监督信息等相关内容,电动车停放收费1元/次、自行车停放收费0.5元/次。
3、此停车场的看车人员属于新华区城市管理局监督管理,按照停车场管理规定看管人员上岗工作时须穿工作马甲和佩戴工作信息证。
4、在此收费的人员多系年龄较大的下岗特困人员,因年龄大、文化低等原因,有时候会存在着装不整齐、证件忘佩戴、语言不规范等服务不佳行为。新华区城管局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停车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对存在问题的收费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若再出现类似问题调离岗位。
欢迎市民朋友们对我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需要市民帮助和适当理解,新华区城市管理局也将积极监督和规范停车场的工作,不断提高停车场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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