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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办公室

作者:王炳耀

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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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1年9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完全赞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局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有力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局党组切实把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重点工作,端正态度、深刻认同、主动认领,以党内文件向全局转发相关内容,并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把本次巡察整改工作既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又作为促进工作提升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敷衍,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

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娄文奇为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耀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勇,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胡国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志辉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娄文奇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史志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整体协调和巡察组移交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局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担任牵头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聚焦整改问题,逐项整改销号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针对19个问题,我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中共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及措施、整改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全局联动,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建立了《市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四)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

我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集中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书记娄文奇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局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科室(单位)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科室(单位)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五)严格督促检查,坚持标本兼治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占比89.47%,还有2个巡察反馈问题因涉及工程审批及进度原因,正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积极推进整改中。

(六)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二、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推进优化政务服务方面力度不够。

1.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有待提升。

(1)“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问题清单1)。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及时衔接省政府取消、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对相同、相近或者相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取消或者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三是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运行监管,并及时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站和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公示。目前,已经下放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取消建设工程二次供水图纸审核,下一步集中研究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至区级行业管理部门。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2)政务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清单2)。

整改情况:一是打破信息孤岛,消除信息壁垒,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尽早实现信息共享,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二是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配合大数据局构建电子证照目录和电子证照库,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三是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个平台、一站式服务”,全面梳理办理事项流程,统一规范各个办理环节,明确岗位职责。目前已将涉及城市管理发放的电子证照目录和电子证照数据推送至市大数据局,实现了“一窗受理、一个平台、一站式服务”与不见面审批。

(已完成)

(3)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清单3)。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贯彻“公开、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做到为民服务贴心、务实、廉洁;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本领,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三是加强体系建设,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并公示审批规程,优化工作流程,缩短服务时限,实现网上通办;四是为民务实,提高办事效率,教育工作人员视行政相对人如己,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提速工作,主动热情服务,按照许可时限按时办结。目前,已按计划开展了对参与审批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求其真正做到热情服务群众,严肃办事纪律,按时办结,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

(已完成)

2.获得用水用气专班牵头职责履职不够到位。

(1)督促指导公用企业作用有限(问题清单4)。

整改情况:督促水气热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水气热企业除设置有客户服务大厅外,均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窗口。所有业务均已进入豫事办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同时各企业均设置有微信公众号,企业所有信息均在公众号上公开,同时具备业务办理功能。水气热企业客户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窗口均可实现一站式办理,做到一次办妥。水气热企业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1、1、3个工作日,报装环节统一缩短为两个。

(已完成)

(2)监管公用行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清单5)。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万人助万企”水气热要素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水气热报装时间、环节做了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市城市管局多次对各企业营商环境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目前水气热企业均已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市供水企业和燃气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运行和服务监管。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3.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问题清单6)。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每周向“万人助万企”活动组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已完成)

(二)主动作为不够强,优化宜居宜业环境不够到位。

1.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谋划不够全面(问题清单7)。

整改情况:一是向先进地市学习,探索城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二是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城区环境卫生开展拉网式清理,加大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纠察力度,督促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规范进行执法,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是依据“道路两侧一眼净 市容秩序大提升”方案对各区城管局进行监督检查,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标准化管理,对游商游贩、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锁定证据进行管理,采取定期通报问题,限期销号整改的奖惩措施,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五是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平台,监督管理市容市貌动态。目前,已督导各区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店外经营、流动商贩进行集中清理,拆除户外广告1400余处,拆除横幅24000余条;整治店外经营15340处,流动商贩18700个。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2.市容环卫管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清单8)。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的开展,对各区环卫部门的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有效督导检查,督促各区环卫部门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通过活动的开展我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依据《平顶山市市区“以克论净”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平顶山市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以克论净”考核方案(试行)》《平顶山市建成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作业规范及标准(试行)》文件规定,加大对各区环卫部门“以克论净”的督导检查频次,有效改善了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三是结合全市创文工作,依据《平顶山市城区公厕星级管理办法(试行)》(平城管发〔2020〕71号)要求,持续开展“星级”公厕督导检查,使我市公厕对外形象焕然一新,市区公厕管理水平和保洁质量提升成效明显。四是下发《关于开展环卫经费拨付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认真开展环卫经费拨付情况自查,查找是否存在垃圾清运费、环卫清扫服务费拨付不及时情况,是否存在拖欠企业环卫费用情况,督促欠费环卫部门及时拨付环卫经费。五是依据《2021年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各区城市管理局对照户外广告整治台账进行清理,共清理户外广告1400余处,拆除面积32000余平方米。

(已完成)

3.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

(1)市政道路维护不及时(问题清单9)。

整改情况:加大日常道路巡查力度,对破损道路及时修复,严重的进行大修,9月累计修复路面394处,修复人行道254处,;10月修复路面294处,修复人行道588处。

(已完成)

(2)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未实现全覆盖(问题清单10)。

整改情况:已向上级部门申请改造资金,根据资金批复落实情况逐项完成相关雨污分流改造。目前正积极推进项目前期进度筹措缺口建设资金,争取2022年上半年完成中央已拨付到位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2427万元投资建设计划。

(正积极推进)

(3)市政道路施工围挡问题投诉多(问题清单11)。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道路开挖、占用备案制,未备案的不予审批;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未按照承诺期限完工的单位(企业)处罚;三是加大日常监管,督促占用道路单位(企业)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实现规定期限内“还路于民”。针对“汽改水”改造工程进度缓慢,目前已对热力公司约谈两次,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已针对“汽改水”改造工程进度缓慢问题,对热力公司约谈两次,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并安排专人每天现场督促热力公司加快建设。

(已完成)

4.在环保攻坚战上存在短板。

(1)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清单12)。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平分办〔2021〕1号)和《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平分办〔2021〕2号)文件要求,将省定垃圾分类覆盖率30%以上目标任务,分解至新华、卫东、湛河、示范和高新五区,截止目前累计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户数105632户,覆盖率达33%,已经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质量,结合省厅“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下发《平顶山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改造180个。三是组织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图册、引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方式,开展垃圾清理等活动,确保分类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2)市区污泥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清单13)。

整改情况:拟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市政污泥项目》,设计处理能力600吨/日,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准,正在按照实施方案逐步进行。目前,9月8日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与中标单位商议沟通特许经营协议,征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待批准后与中标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3)县城黑臭水体尚未清零(问题清单14)。

整改情况:实施周调度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叶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督导力度。适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坚决遏制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返黑返臭。目前,全市县(市)城区黑臭水体除叶县叶廉路南侧沟渠未完成整治外,其余均已完成整治任务。叶县叶廉路南侧污水总长3722米,已开挖650米,完成17.5%,管道铺设430米;雨水总长4258米,已开挖400米,完成9.4%,管道铺设80米。

(正积极推进)

(三)为民服务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服务民生效能有待提升。

1.统筹推进公用行业发展和管理不够有力。

(1)供热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清单15)。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4月份,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发改部门组织召开了供热座谈会,安排部署开展“冬病夏治”,深化设备治理工作,确保热源、管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督促热力集团总结2020-2021采暖季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对一次网、直管二次网及热力站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投入3000余万元对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将由供热管网及设备原因造成的投诉降到最低。目前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大与热源厂(姚电公司)沟通协调,提高供热参数,保障居民用暖质量;三是加快推进“汽改水”二期及博文路热力联通管工程,增强末端用户一次网流量;四是要求客服人员与维修服务人员密切对接,及时处理报修工单,做好问题查看和反馈工作。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客户地解释工作。五是督促姚孟电厂和平东热电做好机组检修,目前机组检修工作已完成,姚孟电厂对供热首站进行了全面检修。六是为了增加供热首站供热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姚电公司对供热首站进行了扩容改造,新增一台高温加热器,目前工程正在施工,预计12月中旬完工。七是要求热力企业公开汽改水改造工程设计及相关费用明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手段,在小区现场宣传的同时,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社、晚报、微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座谈会,利用多种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用户及时了解信息,消除误解。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2)供水基础设施落后(问题清单16)。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自来水公司编制《平顶山市城市供水十四五规划》和《平顶山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目前专项规划,目前十四五规划已编制完成,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完成《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网节水型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平顶山市分质供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城市供水管网布局;二是要求市自来水公司依据《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网节水型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网节水型改扩建工程项目第一和第三标段、市一高新校区、龙翔大道、神马大道、瑞府小区、中梁壹号院、常绿林溪天悦、建业十八城三期等新建管网工程项目及园林小区、五建家属院、诸葛庙社区、沁园小区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共计100余项,共计实施DN50mm以上新建改造管网44.4公里;三是加大与自来水公司、财政局、发改委等局委对接力度,尽快将“平顶山市分质供水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从而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及时解决分质供水建设专项资金,启动工程建设。

(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3)对居民燃气安全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清单17)。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共累计检查供用气场所61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149处,已完成整改1149处,重大隐患6处(已整改完成),下达执法文书164份,立案处罚12起,责令停业整顿16家,捣毁拆除无证经营液化气站2家。二是督促燃气企业利用进社区宣传结合小区物业努力提高入户安检率。采取在小区物业宣传栏明显位置张贴入户安检公告,公示本小区安检人员电话预约安检;对到访不遇的用户,在其家门口张贴到访不遇提示单再次留存预约安检电话并拍照存档;对工商业用户,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免费安检,并培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使用知识;平燃公司由燃气监察大队对入户安检工作进行月度检查考核,与安检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每月奖惩兑现。三是督促平燃公司利用“互联网+燃气”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客服系统功能,实行云端服务,逐步实现安检拍照上传、用户电子签字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入户抄检率,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除到位。四是督促燃气公司在一些较大的居民区设置固定式燃气知识宣传栏;在用户点火送气时发放安全使用手册,在部分楼栋口还张贴有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牌。五是加大燃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2021年7月组织全市燃气经营企业600余人参加燃气从业人员资格培训。10月份组织各县(市、区)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11月份组织全市燃气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今后每年组织全市燃气从业人员进行燃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破解“热点”“难点”民生问题成效不大(问题清单18)。

整改情况:一是取缔非法改移停车泊位和非法施划停车泊位,9月至12月共施划路内停车位2994个,施划非机动车3120个;二是加强日常静态交通执法,每天早上7:00至晚上19:00时为执法管理常规时段,对辖区内存在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或者妨碍他人通行的车辆,车主在的进行教育并让其驶离违停地点,车主不在场的,进行贴条处理,9月至12月共纠正违法停车5.4万余次。三是督导各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商户的宣传力度,对利用非机动车及杂物占压停车位的市民进行教育,及时清理,拒不执行的将进行行政处罚。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清单19)。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2021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2起,依申请召开听证会案件4起,处罚决定全部经过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并均已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顶山)和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认真组织执法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静态交通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静态交通执法一周年经验教训座谈会等专题活动,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锤炼队伍实战本领,积极参与省住建厅举办的首届行政执法模拟比武大赛,取得全省第4名、团体二等奖的好成绩,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组织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支队和全市12个县(市)区城市管理局选送的23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逐项评查打分和现场综合点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通报,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及执法文书制作质量的提高。

(已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奋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在巡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把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不断强化政治认识,紧盯整改重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努力开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学理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系列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落实整改措施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对整改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持续有序推进。

(三)全面夯实工作责任。一是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规范行政执法以及案件办理流程,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二是转变作风,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到人性化服务、主动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及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规范服务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政务服务能力。通过减少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限时办结、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等措施办法,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健全、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思想理念,用制度管人、管事,始终按规矩办事;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搞变通,不降标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5-2633958

邮政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10楼

电子邮箱:pdscgj0375@126.com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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