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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的通知

来源:综合监督科

作者:李世鹏

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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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管发〔2020〕57号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执法局、高新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的通知》(豫建执法〔2020〕226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做好今年下半年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再掀扫黑除恶宣传新热潮,为实现扫黑除恶总目标提供有力宣传舆论支持。

(一)宣传重点。1.“行业清源”行动和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重大举措;2.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取得成果、成功经验及行业变化等;3.举报方法方式、当地举报奖励措施等(各单位要将“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河南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371-65884900”、“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扫黑办举报电话0371-68089379”“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375-2633839”等举报方式广而告之);4.本单位本行业典型做法、工作亮点、治理成效等;5.本单位本行业专项斗争先进人物、感人故事以及行业领域内见义勇为群众等。

(二)目标任务。根据全国扫黑办和省委安排,各单位于2020年6月下旬开始,广泛发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力争2021年元旦前后形成宣传舆论高潮。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群众对城管系统扫黑除恶相关信息知晓率力争达到90%以上;有效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确保对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100%;不断发动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踊跃举报揭发本系统本行业涉嫌黑恶犯罪行为,积极提供“保护伞”“关系网”方面的线索,通过“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社会对城管领域黑恶犯罪提及率显著下降。通过宣传,扫黑除恶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社会舆情持续平稳。

二、扎实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重点事项

按照省住建厅扫黑办要求,各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扫黑除恶网上集中宣传月”活动。省扫黑办拟于2020年6月25日-7月25日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网上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周密组织,扎实开展宣传月活动。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网络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将宣传内容搬到网上,做到“可上尽上、应上尽上”,形成网上“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浓厚氛围。

(二)配合开展“致敬扫黑英雄”全媒体直播活动。下半年,省扫黑办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电视访谈、“扫黑除恶全省行”集中采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比赛及网上展览、发布扫黑除恶公益宣传短信、“致敬扫黑英雄”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总结本单位专项整治及长效常治经验,将好的做法、先进人物事迹转化为文艺作品,积极参与全省相关活动;组织动员本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收看、观看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推出的电视访谈、电视政论片、影视剧展播等;主动邀请扫黑英雄、专项斗争先进典型到本单位作报告,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支持、参与扫黑除恶。

(三)开展“扫黑除恶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和行业性质,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多、容易引发关注、影响扫黑除恶大局的舆情风险隐患,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及时公开相关监管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化解。警示告诫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依法交易,依法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保障。注重宣扬先进、鞭策后进,发挥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及时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压实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出现“中温”“下凉”,把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全系统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冲刺收官。

(二)丰富宣传形式。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运用,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推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共同发力,不断拓展宣传阵地。按照省、市扫黑办统一要求综合运用宣传标语、宣传单、电子屏、渣土车等加强户外宣传。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等推动扫黑除恶宣传进工地、居民小区、广场、公园、街区等,让扫黑除恶处处可见,人人知晓。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统一开设宣传专栏,增强宣传时效性,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时效性,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报送工作。集中宣传月每周四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7月24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报市城管局扫黑办。

联系人:李世鹏 电话:0375-2633839

邮  箱:pdscgjzhjdk@163.com

(四)强化考核奖惩。局扫黑办将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不定期开展巡查考评,并将各单位扫黑除恶宣传情况纳入年终扫黑除恶综合考评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给予优先考虑,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能评优评先,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附  件: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2020年7月9日      

 

附 件: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河南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3、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黑恶难断

4、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

5、扫黑恶、创平安、奔小康

6、开展扫黑除恶,助力乡村振兴

7、乘胜追击,扫除黑恶

8、决战决胜,扫除黑恶

9、再掀强大攻势,决胜扫黑除恶 

10、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做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11、严查“保护伞”,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彻底除黑恶

12、开展“六清”行动,彻底扫除黑恶

13、深挖严惩黑恶分子,坚决不让一人漏网

14、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犯罪,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5、打赢扫黑除恶斗争,彻底扫除黑恶势力

16、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17、开展扫黑除恶大决战,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仗

18、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

19、扫黑除恶大决战,不获全胜不收兵

20、夺取扫黑除恶胜利,接受党和人民检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