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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期间环卫职工防暑 降温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科

作者:刘晓伟

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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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鲁山县住建局,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环卫中心:

为有效应对高温天气对环卫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高温期间环卫职工作业时中暑情况发生,全力保障广大一线环卫职工身体健康,现将我市进一步做好高温期间环卫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关爱环卫职工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关爱一线环卫工活动,切实关心一线人员工作环境、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对于发现的实际困难及时进行解决,帮助一线环卫工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同时,要创造条件为一线作业工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及时购置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包括配备必要的防暑药物、毛巾、降温饮料等物品。协调沿街商铺、临街单位继续增加环卫工歇脚点,为一线作业工人提供避暑纳凉的区域。

二、根据气温情况实时调整环卫作业时间

高温天气来临前,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各作业公司、环卫所等部门科学调整作业时间。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35℃,自当日中午11点至下午4点,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温变化适度安排。当气温超过38℃,全天停止户外作业,防止因高温出现保洁员中暑现象发生。

 三、高温期间尽量减少人工作业

高温天气期间,各作业单位应适当增加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频次,用车辆作业来替代人工作业,进一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一线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同时,在保障夜间全覆盖高压冲刷、洒水的基础上,中午时段适时进行洒水降温作业。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科学增加洒水频次,切实提升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以及人行道辅道等薄弱区域保洁质量。

四、组织开展防暑知识培训

结合工作实际,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防暑知识培训,强化路段管理员、公厕管理员、中转站管理员等一线环卫职工防暑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中暑事件发生。

五、严格落实高温补贴发放

按照《河南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有关权益的通知》要求,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资时间工资。望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严格督导中标物业公司按照高温补贴标准,落实我市环卫一线作业人员高温补贴发放工作,不得以发放物资(证券)代替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发生。下一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将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利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期间环卫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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