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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工作方案

来源:环境卫生管理科

作者:刘晓伟

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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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环卫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管局:

为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一步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先民生后提升”的思想理念,落实“道牙石上可坐人”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中心城区“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的开展,解决机械作业不规范、不全面、保洁不到位等问题,用“道牙石上可坐人”作为衡量此项活动的效果和标准,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三、实施范围

各区环卫部门负责管理的所有道路、中转站、公厕、环卫车辆等。

四、工作任务

(一)机械清扫保洁作业

各区所有环卫部门管理的道路,必须采取机械清扫保洁作业。

1.机械清扫作业

车行道,最低限应采用双机联合作业模式,即1部冲洗车加1部洗扫车(冬季气温低于5摄氏度时可洗扫单机作业)。

人行道、慢车道、背街小巷,最低限采用人机联合作业模式。

机械清扫作业时间,早上6:30之前完成清扫作业(冬季早上7:00之前完成清扫作业)。

机械清扫作业,车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并关闭提示音。

2.机械保洁

车行道,提倡采用双机联合作业,即1部冲洗车加1部洗扫车,也可1部洗扫车单机作业。

慢车道、背街小巷采用小型洗扫车单机作业。

人行道,采用小型扫路车或小型路面养护车进行人机联合作业。

机械保洁作业时间,每日四次,即上午8:30--10:30、中午12:00--14:00(关闭提示音)、下午15:30--17:30、晚上19:00-22:00。

机械保洁作业,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3.洒水、冲洗作业

道路隔离栏、路口拉膜亭等城市家具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当气温低于5度时,可停止作业。

(二)人工清扫保洁

1.不具备机械作业的路段和死角、深沟、行道树坑、人行道过低处等地方可采用人工清扫。

人工清扫的垃圾及时收运,严禁焚烧,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篦子、绿地等。保洁作业时,一并对道路果皮箱进行清掏和擦洗。

作业时应避让行人和来往车辆,不得扬扫,控制扬尘。

2.人工作业时间

人工清扫:早扫4:00--7:00 ;午扫12:00—14:30

人工保洁:早保7:00--12:00;午保14:30—22:00

(三)道牙石的清洗保洁作业

各区环卫部门至少改装或购置3台道牙专业清洗设备(高新区可适当减少),文件印发一个月内购置改装到位,每周对道牙石清洗不少于3次,当气温低于5度时,可停止清洗。人工保洁时要对道牙石随污随擦拭。

(四)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加装监控系统所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应加装定位装置,并和市数字城管平台连接,全程接受监督,确保作业车辆规范作业。

(五)中转站和公厕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畅通无障碍设施,中心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中转站做到垃圾随到随收,应收尽收,定时喷洒消杀药物,保持站内外整洁卫生,重点部位垃圾中转站全天开放;垃圾转运车辆做到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滴漏遗撒。

五、工作标准

(一)路面见本色,质量达到“以克论净”标准,即:道路路面积尘标准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落地废弃物处理时间不超10分钟。

(二)“六无六净”,即:无积水、无杂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雨水口、明沟、绿化带倒扫垃圾,无焚烧落叶杂物;路面净、道牙净、墙根净、树坑净、雨水口净、果皮箱净。

(三)果皮箱洁净,箱内垃圾清运及时,无溢满,周边无垃圾,无破损歪斜现象。

(四)道路隔离设施、拉膜亭等城市家具干净无污垢无积尘。

(五)道牙石平整、立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无积尘,见原本色。

(六)进一步提升中转站精细化管理水平,随时打扫,清除卫生死角,保持站内外整洁卫生;垃圾转运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滴漏遗撒。

(七)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畅通无障碍设施,及时打扫,清除卫生死角,全天候保持公厕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导

市城管局成立督导组,人员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组成,强化督导检查。各区环卫部门要按照市局“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内部督导检查,把社会化服务企业的工作质量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每双周向市城管局环卫科上报一次。

(二)落实公示牌制度

各区对路段定人定岗定责,设置责任管理区域公示牌,将任务、责任标准、区域责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奖惩

市城管局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周检查、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区环卫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按方案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建立例会和定期通报制度,市城管局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按照《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平顶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奖罚。

(四)严格责任追究

各区环卫部门(包括从事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对“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工作不作为或慢作为,导致工作没有达到“道牙石上可坐人”预期效果的,市城管局将向各区政府建议对其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给予责任追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社会服务企业建议区政府取消其合同,终止其服务。

(五)总结表彰

在每年的河南省环卫工人节(10月26日)来临之际,召开全市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大会,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对在“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状,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

“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对本辖区负责管理的所有道路、中转站、公厕、环卫车辆等纳入网格化管理。各区成立“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的组织机构,将此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有质的飞跃。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

各区环卫部门要对照市城管局“道牙石上可坐人 环境卫生大提升”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请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市城管局环卫科(建设大厦1005室),联系电话:2633968,邮箱:pdshjwsk@126.com。

平顶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