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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管发〔2020〕71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区公厕星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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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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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环卫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现将《平顶山市城区公厕星级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4日    

   

  

平顶山市城区公厕星级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提高公厕规范化、标准化作业水平,改善我市环境卫生状况,为市民提供方便、整洁、舒适、文明的如厕环境,根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1990年建设部第9号令)以及其他公厕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辖区内所有公厕实行“星级”管理,现将具体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平顶山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厕。

二、考核内容

对公厕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保养维护状况以及公厕管理员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成立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负责对各区公厕进行月评定,季综合评比和不定期抽查。

(二)每季度末根据检查情况,按“十星级”标准(文明道德之星、安全管理之星、爱岗敬业之星、卫生达标之星、制度规范之星、设备齐全之星、空气清新之星、干净整洁之星、设施完好之星、服务满意之星),评定该季度各公厕的星级。

(三)对公厕的星级采取动态考评办法,每季度末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公厕星级。

四、考核标准

平顶山市城区公厕星级考核标准,共包括文明道德、安全管理、爱岗敬业、卫生达标、制度规范、设备齐全、空气清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服务满意十个方面。市城市管理局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开展公厕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

(一)文明道德

严禁公厕管理员收费、干私活、摆摊设点、改变管理间功能作商店或其他用途,确保公厕内外墙体干净整洁,无小广告等影响市容形象问题。

(二)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公厕内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保持照明、供水、供暖、排污设施完好。严守用电规范,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私拉乱扯或外接它用。

2.管理间只供管理人员休息使用,不得留宿外人或作其它用途。公厕管理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酒后上岗、严禁在公厕、管理间内乱放或寄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爱岗敬业

公厕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按时上下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雇工顶岗或无故脱岗,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公厕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保洁标准,做到随脏随扫,保持公厕干净整洁,并做好每天对公厕的检查记录,每两小时对公厕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并在检查登记册上作文字记录。

(四)卫生达标

保洁人员应对公厕做到“六无”标准,即无痰鼻涕纸屑,无屎尿溢塞,无积尘、蛛网,无污泥、积水,无蝇、蛆、无恶臭。小便斗内无水锈、尿垢、烟头等杂物,管道保持畅通。

(五)制度规范

公厕管理制度牌齐全并上墙,制度牌内容无缺项、漏项,外语标识、公厕引导牌齐全。

(六)设备齐全

 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残疾人扶手、通风等设施齐全。

(七)空气清新

 公厕空气环境清新,无异味,做到勤通风、驱蚊虫,管理员要定时点香并作相应的记录,同时要达到“三通”要求,既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排污管道通。

(八)干净整洁

公厕和管理间要达到“四净”标准,既地面、蹲位、挡墙净,便池、尿槽净,门窗设备净,周围环境净。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杂物、污水横流现象。公厕周围5米内无垃圾、污水、无乱堆乱放杂物现象,外围卫生干净整洁。

(九)设施完好

无障碍间正常开放,无障碍通道堵塞现象,便间及残疾间不得随意占用或无故关闭。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残疾人扶手、通风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十)服务满意

公厕保洁工作人员,仪表端正,服务态度好,工作期间统一着工作服,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市民免费使用,严禁冷眉竖眼、恶语相加。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为充分调动公厕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中心城区公厕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每季度末将根据公厕星级评定结果,对被评为 “十星级”的公厕管理员奖励300元;对连续多次受到“十星级”荣誉的公厕管理员在每年“环卫工人节”时进行通报表彰。

(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公厕评星资格。

1、被上级部门或媒体点名、通报批评的。

2、因公厕管理员违反规定、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经查属实。

3、在例行检查时阻挠、谩骂检查人员的。

4、在年度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厕安全事故及公厕管理员发生刑事案件的)。

六、督导检查

市城市管理局每季度依据检查情况,发布平顶山市“星级公厕”评选通报。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及时对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将对各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公厕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本考核办法从2020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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