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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管发〔2020〕65号关于开展城区户外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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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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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新城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遏制我市城区小广告乱张贴、乱喷涂现象,营造优美、宜居、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部署,决定在市城区内开展户外小广告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着眼于城市面貌总体改观的目标,通过组织市内五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户外小广告活动,加大市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游园广场、社区、居民区、城中村居住区户外小广告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市城区户外小广告乱喷涂、乱张贴、乱设门头广告、橱窗广告、门店玻璃广告、随意乱贴乱挂广告等行为,进一步优化美化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为了提升此次整治效果,市城市管理局专门成立了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志辉为组长,各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董拥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户外小广告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集中整治非法设置小广告行为。

三、整治范围

市内五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辖区内负责的主要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其它背街小巷、社区、居民小区、城中村,以及参照城市管理的景点、游览区和工业园区等

四、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内容

1.清除街路两侧门脸、橱窗上的各种小广告、乱涂写、乱涂画和条幅、对联等;

2.清除建(构)筑物、各类公用设施、临街住宅小区墙体违规违法小广告;

3.清除绿化树木、各种杆体、主次干道路面上的乱贴乱画;

4.查处各种涉及卖枪、伪造证件、贩假、诈骗等违法小广告;

5.制止沿街发放各种宣传单及小广告行为;

6.违规设置的各类橱窗广告。

(二)整治标准

对于乱贴乱画小广告要一律采取清洗,刮除清理。主要街路达到覆盖后与原色协调,不造成二次污染;清洗后表面整洁,不留花斑;清理张贴不留存残片及明显胶粘剂、浆糊污迹。其他街路的覆盖色调与原色基本协调,不形成较大反差,杜绝简单粗劣覆盖现象;清洗后表面不留乱贴乱画印痕,实现白天随见随清,全天保洁。

五、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从8月5日起至11月5日止,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至8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争取市民支持和广大经营业主的理解,为整治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方面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将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乱贴乱画等户外小广告整治完毕;另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察,及时查处和清除新出现的违法违规小广告。

(三)巩固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城区范围内乱贴乱画实现全面清理和覆盖,为市民呈现崭新的城市面貌、优异的整治面貌,届时,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各区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同电视、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整治非法小广告的重要性,增强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鼓励市民踊跃举报、制止乱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行为。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的力度,一方面对实施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的违章单位、违章人予以曝光,另一方面也要对小广告治理、管理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大清除力度。及时清除房屋等建筑物,桥梁、围墙等构筑物,踏步、护栏、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标志、候车亭、站点牌、地名牌、广告设施、阅报栏、宣传栏(板)等设施,以及路面、树木上喷涂、张贴、刻画、刷写、印章式加盖的文字、数字、图画等各类乱贴乱画。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违章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的力度。对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一些出售枪支、迷药等或非法制假、贩假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小广告,由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

(四)加大保洁力度。为保障城区环境整洁、干净、有序,各单位要建立户外小广告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各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户外小广告日常清洗,保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要把清理户外小广告工作与“门前三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门店、居民小区、社区、单位的卫生责任;指导督促相关门店、居民小区、社区、单位做好“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户外小广告管控清理工作。

(五)加大控管力度。为有效遏制小广告乱张贴、乱喷涂行为,一方面可采取“呼死机”系统,对违法小广告电话号码不间断呼叫;另一方面与通信部门协调,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通信号码机主进行取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加大清理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整治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对辖区内乱贴乱画整治工作负全责,要将清理乱贴乱画纳入日常保洁工作日程,建立清理数量、质量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清理与预防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宣讲育人。教育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守法发布信息公告,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抵制和举报乱贴乱画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有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动员广大市民参与整治乱贴乱画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考评制度。此次整治活动结束后,平顶山市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并将适时下发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通报。

(五)及时信息报送。各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小广告集中治理工作,分别于每周五17点、9月1日前,将本周整治开展情况和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科。(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需包括详细的治理地点、种类、数据、现场照片等内容。)

  联系人:晋昉 

  电话:2633956

  电子邮箱:pdssrzx@163.com

   

  附  件 :1.平顶山市城区户外小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部门清理户外广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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