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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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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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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省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全局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双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2020年10月9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其中上午上班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30。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人员防控意识

各单位(科室)要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要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紧盯当前疫情防控的新特点新变化,抓紧、抓实、抓细“双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外出和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安全和卫生防护,确保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稳定

各单位(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具体要求,全面细化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市政设施、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公用行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办公场所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矛盾隐患排查,切实维护大局稳定

各单位(科室)要严格落实稳定责任制,深入抓好矛盾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各类矛盾隐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化解,有效防控各类隐患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做到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力求把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最基层。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各单位(科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坚决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五)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全力保障工作运转

各单位(科室)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统筹安排“双节”期间值班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去向及联系方式;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要求,临时有紧急任务需要外出的,应及时调整带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衔接,并如实上报,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随意顶岗值班等现象;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如实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保证“双节”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单位(科室)值班表与公车封存情况务必于9月25日前加盖公章报局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局办公室邮箱pdscgj0375@163.com。

各单位(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局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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