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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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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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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平法政办〔2020〕21号)文件要求,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工作资料评判和日常工作情况评价两项,市政府对各市直部门考核的三级指标为99项,依法行政工作资料评判占比69.70%,日常工作情况评价占比30.30%。依法行政工作资料评判主要依托全市依法行政督导平台进行,并按照督导平台给出的评价结果换算成具体的分数。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等12个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程参与考核,对考核对象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工作资料评判和日常工作情况评价,并对各项工作结果进行分值量化,最终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百分制计算法得出考核成绩。

经我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归集、鉴别、筛选考核资料,局属各单位共同协作,按时完成资料报送任务。本月初,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考核结果: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在202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分析评估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局主要负责人能够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勇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能积极发挥作用,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落实、年底有考核,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各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能够切实履行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和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城管执法支队等单位,采取了切实可行措施,在本次考核中表现优秀。

(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与2019年依法行政考核相比,2020年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稳固、健康前行。

(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首次通过督导平台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载体。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开展案卷评查等,不断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督导平台评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时完成上传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等考核评价中,我局得分优异,展现出不断提升的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高的依法行政水平,体现了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效果。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一是部分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够深刻,落实有些迟缓。二是个别单位尚未有效地将法治理念转变为工作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仍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中还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造成不良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树立全局意识,服从统一安排部署,在政策法规科具体牵头下,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们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争创一流;同时要立足本职、认真反思、取长补短、科学谋划、日臻完善,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全面对标对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清单》,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科学谋划新年度工作任务,严把标准质量,开展自查自评,找差距补短板,不搞突击,把依法行政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并善于及时总结归纳书面和电子资料,深入研究办法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注重持续总结提升。局机关各科室、支队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本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设专人把2020年底上传的电子资料备份归档,并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留心收集日常依法行政工作载体,有条不紊,谋划布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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