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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做好冬季道路洒水和清雪除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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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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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进入冬季以来,气温急剧下降,为进一步规范冬季道路洒水和清雪除冰工作,消除洒水作业导致道路结冰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安全出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冬季洒水保洁作业规范

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要求,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科学制定冬季作业预案,合理调整环卫洗扫、吸扫、洒水等道路清扫降尘作业车辆作业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当气温≤5℃时,桥面、坡道、高架的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应暂停;当气温≤2℃时,必须停止全部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吸扫作业方式。特别是桥梁、坡道严禁洒水冲洗作业,防止造成路面结冰影响城市交通安全。

鼓励采用大型真空吸尘车、深度保洁车、洗扫车等进行作业,防止道路因冲洗导致积水结冰。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确需洒水和冲洗作业的,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尽量在中午时段气温较高时进行作业。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结冰情况要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提前做好冬季清雪除冰准备工作

根据《平顶山市市区冬季清除积雪规定》(第16号政府令)规定,科学修订应对降雪、冰冻天气环卫作业预案,做好应急人员、物资、机械检修等准备工作。遇降雪、结冰时应优先使用各类除雪机具清雪除冰,遇暴雪天气,动员社会力量或者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加大机械化清雪力度。要积极探索清雪除冰新模式,引进除雪新机具,推广使用环保型融雪剂,并控制融雪剂对绿地和植物的影响。

三、切实加强冬季环卫工人安全作业管理

要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环卫车辆等安全管理规定。定时开展环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环卫工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环卫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加大洒水车、洗扫车管理力度,防止水箱加水过满外溢,避免路口停车导致洒漏结冰。

四、加强检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环境卫生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冬季道路科学洒水和清雪除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物业公司和作业班组的检查考评,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结冰打滑现象,确保市民安全出行。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道路洒水和清雪除冰工作不重视,组织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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