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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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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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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人民政府:

现将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汇报

(一)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娄文奇、局长彭涛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系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局领导带头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享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中汲取养分力量。四是大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中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成为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参与者。五是严格工作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一是明确行政决策程序,先后制定了《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制度》《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并始终坚持。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1年先后3次开展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管理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1年共承办行政诉讼案件15起,11起已办结,没有败诉情况,4起正在办理中;承办民事诉讼案件6起,5起已办结,没有败诉情况,1起正在办理中。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9起,已办结43起,6起正在办理中。我局被评为全市2021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建立律师驻队办公制度,聘请河南国俊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法制审核机构设有专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条例》制定、行政复议应诉、重大案件审核等环节上,充分征求、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决定符合依法、科学、规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加强,2021年共接受网上预约办理事项1500余件(含违章处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88件,严格遵守审批时限,全部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电子监察系统中无红黄牌记录。行政审批业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许可办理时限压缩比达到95%。二是持续精简办事清单,梳理行使行政职权32项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通过网站、大厅公示牌、办事窗口公布办理清单,方便企业办事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三是积极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四是持续推进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数据推送及时率和准确率多次受到市信用办通报表扬,“双公示”成绩市区排名连续并列第一。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注重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完成了住建、交通、环保、工商、食药监、水利等5+1综合执法领域共290项职权目录梳理调整工作,出台9项执法规章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认真做好裁量标准修订,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对我市出台的《扬尘条例》《市容条例》《绿化条例》三项制度的裁量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5起,依申请召开听证会案件4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作出全部经过集体讨论,处罚案卷法制审核率和行政处罚公示率均达到100%。四是认真组织执法专题培训,多次组织开展全系统案卷评查、静态交通执法座谈会等专题活动,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五是锤炼队伍实战本领,在省住建厅举办的首届行政执法模拟比武大赛中取得团体二等奖、全省第4名的好成绩。

(五)聚焦群众关注关切,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我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办实事、树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城管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一是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施划城市道路两侧机动车停车位160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1962处,约11万个;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智慧停车联网工作,目前智慧停车系统已实现联网102个(公共商业类80个,开通无感支付22个),联网率达到7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践柔性执法,推出静态交通处罚前提醒和10分钟内到场免于处罚两项人性化措施,现场纠正并劝离违规车辆113928辆,有效整顿了停车秩序。二是持续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拆除违规户外广告3223处,拆除面积112831.6平方米,告知、劝阻遛狗不牵绳不文明行为3170余次,治理“牛皮癣”广告24000余处,拆除横幅9196条,市容市貌提档升级增光添彩;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500吨/天,焚烧发电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积极开展城市大清洗活动,出动环卫车辆14300多台次,清扫保洁人员136800余人次,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22424户,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三是市政公用行业持续发力,完成车行道维修61076平方米,人行道砖维修10506平方米,人行道道牙维修2736米,维修路灯、亮化灯11249盏次,城市道路达到“路平、灯明”的工作目标。四是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由县级干部带队下沉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窨井盖专项整治、城镇燃气等安全隐患情况,发现安全隐患1246处,完成整改1246处,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牢固树立亲民为民思想,2021年7月份河南特大暴雨灾害期间,局党组书记娄文奇同志带队先后奔赴郑州和鹤壁浚县进行排涝救灾工作,充分展现鹰城城管队伍的优良作风和使命担当。

(六)持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反馈渠道。一是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5项执法规范和监督制度,做到管理服务职能明晰。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积极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上传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和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三是畅通多种渠道,多措并举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设立违法停车处理中心,指定专人专线接听群众来电,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及申诉,通过数字化城管热线、市长热线、参加电视问政等形式倾听市民的需求,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去年工作,我局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二是案件办理沟通衔接部分仍需强化;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序开展专题培训、执法比武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四是以推动学法用法为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普法制度,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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