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刘海燕
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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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6项执法规范和监督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座谈会等方式与专家、群众和企业积极互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积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工作,形成了规范、科学的行政决策体制,从而保证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
二是加大执法培训。以“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能力”为主题,全面推进规范执法行为年活动开展,着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和实际办案能力。同时,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法》和“两新”人员及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开展法制集中培训月、自主学习月、月考月评等形式,努力打造学习型、法治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市城管系统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分3批600人次集中执法业务培训,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3000余次。
三是广泛法治宣传。在人口密集、人流多的地点设置宣传点,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累计发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推动《民法典》宣传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达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同时,广泛发动临街商户利用电子屏在闹市区、道路交叉口、桥梁涵洞等醒目位置进行滚动式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扩大社会知晓率,使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提升普法实效。
审核:邓松水
排版:张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