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作者:张蒙
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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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市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多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制度重设,规范执法流程。深入工矿企业,了解发展困境,听取企业意见,全面排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结合实际下发《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卡制度的通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从制度上规范涉企行执法行为,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立足岗位实践,开展执法培训。突出执法行政诉讼与行政非诉执行的共同点和区别、行政执法中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实务及出现的问题与瑕疵在涉企执法中的三个重要环节,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实施对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深改实干转形象 担当作为争一流”专项法治培训,并结合涉企行政执法案件以案释法,增强了具体涉企执法中的实操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紧扣专项监督重点,查找短板和不足,对全局存在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整理汇总《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台账》;凡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查边纠、立行立改。全面查找涉企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并通过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提出建议等方式,夯实责任、拧紧链条,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四、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畅通企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对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析研判、精准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不断释放从严信号,持续提升监督质效,确保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审核:刘海燕
排版:张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