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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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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豫环委〔2023〕1号)要求,现将市城市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通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推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指导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污水管网收水能力、处理水量和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2.持续深化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排查整治,开展餐饮油烟场所油烟集中收集、治理和处置。
3.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区行使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各区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渣土)收集、清运、处置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监管;指导各区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泄露、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污染违法行为;指导各区依法查处私拉乱运建筑垃圾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城区营运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及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推进城区内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6.牵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城区内河及黑臭水体治理。
7指导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停车场的污染防治工作。
8.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纯加气站等公用行业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暖、供气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375-2866926
网址:https://cgj.pds.gov.cn/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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