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赵亚芳
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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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既破坏市容
又触犯法规
个别人心存侥幸
在路边私自倾倒
以为可以逃过查处
但全域常态化巡查之下
这类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9月7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丹阳东路查处一起利用蓝色三轮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制止,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留存取证,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行为,使用正规核准清运车辆,将建筑垃圾转运至指定填埋场,对污染路面清理恢复原貌。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路面恢复干净整洁,后续将依照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
汝州城管将加大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偷倒乱象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多方联动、共治共管
共同守护干净整洁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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