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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偷倒建筑垃圾,清理+处罚双重追责

来源:

作者: 赵亚芳

时间: 2026-09-11

点击量: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既破坏市容

又触犯法规

个别人心存侥幸

在路边私自倾倒

以为可以逃过查处

但全域常态化巡查之下

这类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9月7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在丹阳东路查处一起利用蓝色三轮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制止,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留存取证,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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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行为,使用正规核准清运车辆,将建筑垃圾转运至指定填埋场,对污染路面清理恢复原貌。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路面恢复干净整洁,后续将依照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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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汝州城管将加大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偷倒乱象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多方联动、共治共管

共同守护干净整洁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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