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新区城管执法局
作者:禄建海
时间: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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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道路收归市级城市管理部门管理
8月16日上午,平顶山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张佳柱在国家电网营业厅为移交至市级管辖的5条道路办理用电过户手续。
为提升管理质效,健全权责明晰、链条衔接、奖惩有度的责任体系,平顶山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政〔2022〕3号)文件精神,有效推动所辖市政道路移交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5条市政道路的移交。
按上述文件精神,平顶山市中心城区道路宽度25米及以上的主次干道,由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维护;道路宽度25米以下道路及背街小巷,由辖区负责日常维护。平顶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多次与市城市管理局对接洽谈,按照“现状移交”的原则,近日签署了科源路(神马大道-轻工路)、火炬路(建设路-湛河桥北)、创业大道(湛河桥南-黄河路)、开发路(建设路-老叶宝路)、黄河路(三和电厂-昆阳大道)5条道路的移交协议。移交后,道路及道路上的市政、园林等基础设施,将由市级管理部门按全市统一标准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中心城区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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