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新区城管执法局
作者:禄建海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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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为推动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扎实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举办座谈讲座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组织开展集训练兵,提升岗位技能,整肃队风队纪,针对城市管理执法常见环节,编制执法规程,细化操作标准,强化标准化动作演练,适应“镜头下” 执法,逐步实现“教科书式”操作,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在7月19日举行的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上,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标准配备执法所需音像记录设备,对配置、使用情况登记造册,明确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做到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完整存储执法音像资料,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信息留痕、信用管理等非强制性手段,及时妥善解决。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严禁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严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行政相对人物品,避免引发对立冲突。做到善于释法说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阻力,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四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宣传,积极发声,引导单位、个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注重总结柔性执法、审慎包容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讲好“城管故事”。正确引导、妥善处理突发舆情事件,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和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