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郏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刘俊锋 徐晓红
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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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贯彻全国省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视频会精神,分析全县存在的问题,对全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及瓶改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巩固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4月18日,副县长陈高超主持召开全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及“瓶改管”工作推进会。县人防办主任张怀清、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及燃气专班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会议。
会上,副县长陈高超就开展好全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及“瓶改管”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举一反三,扎扎实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表面文章,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守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二要深入开展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要全面摸清底数、加快更新改造、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要严格落实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要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求,突出“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关键环节,坚持条块结合,全链条明确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燃气安全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行业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四要统筹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成本管控、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和不具备改用管道气条件的非居民瓶装气用户实施“瓶改电”,多措并举引导用户“改瓶用管”。
五要加快城镇燃气企业整合步伐。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支持燃气企业参与燃气市场整合,尽快实现“一城一企”,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六要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要加强燃气管道、燃气气瓶、燃气用具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清理,重拳打击。
七要加强涉燃气管线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要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设施周边在建项目。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要责令及时整改并进行惩戒,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希望全县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始终牢记“两个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克难攻坚,加压奋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
县人防办主任张怀清主持会议,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汇报。必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要迅速行动,全面排查。结合自己单位的职责,推进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和“瓶改管”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要抓好落实,扎实整改。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也是当前国家省市县燃气安全整治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认真落实,扎实整改,决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县燃气专班常务副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志杰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宣读了《郏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及瓶改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