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赵亚芳
时间:2024-05-21
点击量: 次
今天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开着公车接送人去医院你说这算不算公车私用?”
听到这个,小编满脸疑问立刻与相关大队取得联系,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5月20日上午,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王磊磊、弓帅领在广成东路执勤时,发现一位老人在路边徘徊,有些焦急。执法人员上前询问老人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帮助。经过沟通,执法人员得知老人要去中医院,在医院附近的公交车站下车后迷路了。
执法人员耐心给老人指路,但因老人年纪较大,听力不好,执法人员不能确定老人是否清楚路线,便将老人扶上巡逻车直接送到了医院。朴实的老人一路上说着感谢的话,并执意要给钱。执法人员连忙说:“不要钱不要钱,举手之劳,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公车姓“公”
为人民服务就是它的职责
这种形式的公车“私”用
为你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