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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传达学习《平顶山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

来源: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作者:陈党辉

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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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依法查处行政相对人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9月7日上午,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平顶山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主持会议,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

在会议上,城管局法制负责人对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历年来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总结,指出城管局主要履行市容市貌管理、违章建筑处理等工作职能,每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信访件600多件,其中市容市貌类约占60%,违章建筑类约占20%,市政建设及其他类约占20%。总体上城管执法举报投诉具有投诉来源多、受理数量大、处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

现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民情反映渠道,主要有数字城管热线12319,城管局办公室电话0375-7312369,云上叶县问政栏目,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投诉电话均做到了个个有接听、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云上叶县自启用以来,问政回复率为100%,满意率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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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会上,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平顶山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学习贯彻理顺叶县城市管理局(叶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投诉举报的办理机制,按案件办理程序处置举报投诉建立操作流程制。完善举报投诉办理操作流程,在相关科室(队)调处、汇总的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签发,理顺办理体制、保障办理质量。突出办理重点案件,对县领导批示件、群体性信访、重复访、积案和涉及城管局工作人员的信访件,狠抓调研排查、信访督查、信访户回访等环节,并落实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

下一步城管局要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平顶山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等规定,规范处置各类投诉件。将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等环节的各项书面文书进行统一登记,确保程序规范、数据完整、信息共享。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能够解决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到位、答复到位,不留尾巴,无法解决的或者不属单位职能范围的,要做到解释到位,并告知有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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