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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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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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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要求,同时为了贯彻执行2025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经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规范夏秋季夜市摊点和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秩序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3个文件予以废止。

其中: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规范夏秋季夜市摊点和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秩序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已备案,因该工作(3个月)当年已结束,适用期已过,应予以废止;

《关于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平顶山市停车场与智慧停车平台对接方案》在下发前已出现“被新规定涵盖或者代替”等情况,尚未备案,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将该2个文件一并予以废止。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https://cgj.pds.gov.cn/contents/16261/440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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