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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9034
信件名称: 停车贴条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2-01-12
信件内容: 贵单位你好,我是在长江路这边住,长江路没有规划停车车位,导致好多车没地方停放,我的车没有停放道路上,也没停非机动车道上,停放到道路下边的小树林土地上,被贴条了,我申诉了,只发个短信说申诉不通过,也没有说明为什么不通过,请问贵单位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1-18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收到局网站转来的投诉件关于“停车贴条”的问题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登录城市管理违停处理平台查询,该车主将车放在人行道里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提倡市民低碳出行,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驾驶员正规停放车辆,停车入位,做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