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48840 | ||
| 信件名称: | 小区住户用电动车霸占公共机动车停车位 |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5-02-08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平顶山市新华区五矿龙山家苑的住户,我们小区13号楼前的一个公共车位一直被一个邻居霸占,他每天开车出去后用电动车占着车位,然后晚上回来把电动车移开停在那,能用电动车占着一整天公共车位,我打物业投诉,但是物业不管不作为,打12345后他们派街道办去协调,2月7号通过在微信群发通知和贴通告单的形式但没有具体通知到个人,2月8号上午该车位还是被他家的电动车霸占,他们只能去协调,但这已经协调多次无果,我请求处罚他们。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5-02-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小区住户用电动车霸占公共机动车停车位”领导信箱留言,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您反映的小区业主占用小区内公共停车位一事我局无处罚权。小区内公共部分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规划车位的分配由全体业主共同协商,小区内共有部分的维护管理由业主聘请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管理问题建议由物业公司处理,如有争议建议由社区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