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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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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拟对《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及依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pdsscgjfgk@163.com。为便于沟通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