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作者:王莲琦
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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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在全市(包括各县(市、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的重点为:一是对2022年度以来,拖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依法催缴;二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之规定,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进行督促办理,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理。
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一起,主动上门走访企事业单位,了解企业内情,讲解相关政策,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公积金缴存方面的疑难问题,针对部分遇到困难的单位,献计献策,通过完善缓交手续,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等措施,尽力维护职工利益。
此次联合行动也受到到访单位领导和职工的欢迎和认同,大家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实实在在是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促进我们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