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管局市容秩序科
作者:王建萌
时间: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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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市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以实际行动关爱学生、幼儿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切实解决校园周边长期反复存在的市容环境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按照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营造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管与劝导并重,执法与服务同步,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突破难点,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整洁有序的市容秩序。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上课时间前1小时,放学后半小时为集中整治重点。
三、整治区域
市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
四、整治重点
(一)严格控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各种生活噪音。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昼夜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集中拉网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散发广告,培训机构招生等各类宣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重点问题。
(三) 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两轮、三轮、四轮)乱停乱放现象。采取教育和惩处相结合措施,接送学生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停泊,单排顺向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停放施划的停车位线内。即停即走的车辆不得超过60秒。对于乱停放、严重影响交通且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虽在现场拒不纠正的车辆,采取直接拖移措施。
请各区城市管理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进行日常化管理。每月报送一次工作小结(要有数据和图片支撑)至市容秩序管理科邮箱pdssrzx@163.com。
联 系 人:晋芳
咨询电话:0375—2633956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