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用行业管理科
作者:宋元
时间:2021-11-08
点击量: 次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公布2021年全市城市供水“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平城管发〔2021〕119号
各县(市)、石龙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各公共供水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进一步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用行业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城管发〔2020〕73号)文件精神,2021年10月底,对我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城市供水“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对象按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抽取,共计检查了2家供水企业。
检查人员通过听取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重点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供水企业运行稳定,管理规范,能满足用户用水需求。在安全运行、规范管理上一些单位取得了较好效果,值得学习借鉴。比如: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厂区环境及车间工作现场整洁干净,设备设施定置摆放,各种管线、标牌、标志醒目清晰;石龙区国源水务有限公司净水构筑物(反应池、沉淀池、滤池)卫生状况较好,池体干净,运行良好。
检查中也发现,供水厂运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供水安全计划编制情况,供水安全计划编制简单,不够规范;二是水质信息公布情况,主管部门未定期公开城市供水水质信息;三是药剂使用情况,药剂相关资料不齐全、不完善,药剂使用不够规范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石龙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供水运行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加强监管。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台账,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各县(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1年11月底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二)各县(市)、石龙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本地城市供水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确保城市供水运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行业标准、办法、制度等要求,加强技能培训,增加技术创新,提高运营效能,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保证规范化运营管理,使城市供水运营管理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联 系 人:宋元
电 话:0375-2633851
电子信箱:pdsgysy@163.com
附件:2021年度全市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问题汇总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