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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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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审核上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对汝州市河南联合汇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宁洛高速汝州服务区北区加气站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日)。
企业名称:河南联合汇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宁洛高速汝州服务区北区加气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9GB0278L
企业地址:汝州市宁洛高速K665+497汝州服务区北区
许可证编号:豫202504020012J
法定代表人:宋永朋
经营类别:汽车加气站
发证部门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拟发证日期:2025年9月3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9月3日起至2030年9月2日止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河南联合汇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宁洛高速汝州服务区北区加气站申请办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633851
邮 箱:pdsgysy@163.com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