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作者:
时间:2025-11-19
点击量: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上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对鲁山县旭升液化气有限公司申请延续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
企业名称:鲁山县旭升液化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317207986XC
企业地址:鲁山县沙河路中段
许可证编号:豫202504060016P
法定代表人:张金萍
经营类别:瓶装燃气
发证部门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拟发证日期:2025年11月22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11月22日起至2030年11月21日止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鲁山县旭升液化气有限公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633851
邮 箱:pdsgysy@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040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