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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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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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舞钢市城市管理局审核上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对平燃舞钢燃气有限公司申请延续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
企业名称:平燃舞钢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1MA3XDT9T76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舞钢市朱兰建设路西段胡寨转盘西500米路南
许可证编号:豫202604030008G
法定代表人:吴大永
经营类别:管道燃气
经营区域:执行2005年12月8日舞钢市人民政府与平顶山市燃气总公司签订的《舞钢市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和2016年11月21日舞钢市人民政府、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舞钢华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舞钢市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发证部门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拟发证日期:2026年4月15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4月16日起至2031年4月15日止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平燃舞钢燃气有限公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633851
邮 箱:pdsgysy@163.com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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