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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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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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叶县城市管理局审核上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对叶县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
企业名称:叶县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45TRXQ3G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常村村新建路40号
许可证编号:豫202604070014G
法定代表人:包培哲
经营类别:管道燃气(天然气)
经营区域:执行2017年12月29日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河南天伦燃气管网有限公司签订的《叶县乡镇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
发证部门名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拟发证日期:2025年10月17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止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叶县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633851
邮 箱:pdsgysy@163.com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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