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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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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09-15

点击量: 次

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经营秩序,强化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现决定对以下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一、注销企业名单

1.企业名称:河南中鸿集团石龙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2104160001G

登记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南顾庄村

2.企业名称:郏县豫众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1504050008J

登记注册地址:郏县广天乡杨庄村

3.企业名称:郏县洁能创展车用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1904050043J

登记注册地址:郏县南环路东段路北

4.企业名称:舞钢市慧实能源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1504060007J

登记注册地址:舞钢市杨庄乡金水湖度假村西200米

5.企业名称:舞钢市俱进液化气站朱兰供应站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豫201304060001DF

登记注册地址:舞钢市朱兰钢城路北段

二、注销原因

1.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或不符合延续条件的;

2.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3.不是辖区政府明确保留的瓶装燃气供应站且不是临时过渡站的;

4.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注销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确保注销后的燃气经营企业停止一切燃气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各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妥善保存好注销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期间的档案资料,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明和依据。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相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周知并遵照执行。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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