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平顶山市东湖液化气供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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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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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东湖液化气供应站因土地被征用,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等相关设施已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局执法支队四大队现场检查结果,决定对平顶山市东湖液化气供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201904010014P)予以收回并注销。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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