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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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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是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区域环境质量与民生福祉。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我市有6家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未达目标,且整改措施明确要求我市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行动,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底。清水进、清水出现象,不仅造成公共资金与能源的持续浪费,也制约了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问题的表象在厂区,根源在于收集管网存在缺陷及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为切实提升效能、保障水环境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立即开展管网深度排查与病害诊断。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专业力量,利用管道闭路电视检测、声呐检测、管道潜望镜等先进技术,对进水浓度偏低区域及中心城区关键管段开展系统性、精细化排查。重点查明管网结构性缺陷(破裂、脱节、错位、渗漏)、功能性缺陷(沉积、结垢、树根入侵)以及雨污错接混接点的具体位置、程度和数量,建立全面、准确的管网病害数据库和电子健康档案。 二是系统推进管网病害修复与更新改造。基于排查结果,制定分区、分类、分级的管网修复与改造计划。对于结构性缺陷,优先采用非开挖修复技术(如原位固化法CIPP、螺旋缠绕法、点状原位固化等),对破损、渗漏严重的管段进行修复,快速封堵外水入渗通道。对于修复价值低或损坏极其严重的老旧管网,应制订计划逐步进行更新替换。对于雨污混接点,全面开展溯源排查,建立错接混接点整治清单,实施一点一策改造,限期完成分流改造。特别是针对沿街商户、住宅小区内部的混接问题,要压实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的整改责任。 三是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建等项目,系统谋划和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区域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对现状合流制区域,科学评估并实施分流改造或截流设施升级的长期方案,逐步减少雨季合流污水溢流和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 四是建立基于浓度的绩效考核与付费机制。探索建立与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的绩效考核与财政付费机制。激励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更加关注前端收集系统的健康度,主动参与或配合管网排查整治,从追求大水漫灌转向追求浓度达标、效率提升。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与智慧监管。加快建设或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整合管网基础数据、排查数据、监测数据。在关键节点(如管网交接井、提升泵站前)安装在线水质、流量监测设备,实时掌握管网运行状态和污水浓度变化,为精准调度、应急管理和效能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六是明确责任与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厘清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在管网建设、维护、管理中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设立市级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资金,保障管网排查、检测、修复、改造等工作的持续投入。同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是一项关键而紧迫的基础性工程,事关环保督察整改实效,事关污水处理设施真正发挥减排作用,事关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我市紧抓管网这一牛鼻子,以精准排查为基础,以工程修复为手段,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切实扭转进水浓度偏低局面,推动污水处理行业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为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对市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
第055号提案的答复
刘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切实提升污水处理效能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指出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管网存在缺陷、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切中要害、客观中肯,与我市正在推进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高度契合。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即开展管网深度排查与病害诊断”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2025年8月,市城市管理局已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开展系统性排查检测,计划对老城区排水管网普查630公里、QV(管道潜望镜)检测237公里、CCTV(闭路电视)检测100公里,同步建立排水管网电子档案。截至2026年6月,已完成管网普查580公里、QV检测90公里、CCTV检测及清淤约39公里,管网病害数据库和电子健康档案正在加紧建设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排查检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部计划任务,为后续精准修复奠定数据基础。
二、关于“系统推进管网病害修复与更新改造”的建议
基于普查检测发现的问题管网,我局已建立更新改造台账,针对不同问题分类施策。对结构性缺陷管网,采用开挖修复、非开挖修复(如原位固化法等)相结合的方式,快速封堵外水入渗通道;对修复价值低或损坏严重的老旧管网,制定计划逐步进行更新替换;对雨污混接点,开展溯源排查并建立整治清单,实施“一点一策”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委托中规院编制完成《平顶山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方案》,明确了2030年前年度排水管网建设改造目标,确保管网病害修复与更新改造工作系统有序推进。
三、关于“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系统化改造”的建议
我市将雨污分流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建等项目统筹推进。新建区域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对现状合流制区域,结合《平顶山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方案》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分流改造或截流设施升级,逐步减少雨季合流污水溢流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
四、关于“建立基于浓度的绩效考核与付费机制”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立与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的绩效考核与财政付费机制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局将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付费体系,激励污水处理运营单位更加关注前端收集系统的健康度,主动配合管网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从“重水量”向“重浓度、重效率”转变。
五、关于“强化科技支撑与智慧监管”的建议
市城市管理局已招标建设中心城区排水设施信息化系统平台,目前完成了软件系统开发等项目总工作量的70%,其中软件部分已完成93%;100套窨井传感器、12套水质水位传感器正在采购中。平台建成后将整合管网基础数据、排查数据、监测数据,在关键节点安装在线水质、流量监测设备,实时掌握管网运行状态和污水浓度变化,为精准调度、应急管理和效能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六、关于“明确责任与保障资金投入”的建议
我市将进一步厘清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在管网建设、维护、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资金支持,设立市级污水收集系统提质增效专项资金,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多渠道保障管网排查、检测、修复、改造等工作的持续投入。
七、工作成效
通过上述工作的扎实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正逐步提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市本级及舞钢市共6家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已明显改善,2025年底市本级及舞钢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分别达到107.05mg/L、90.53mg/L。“十四五”期间,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78.52%提升至91%。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管网排查检测、病害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智慧监管等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确保按期完成2026年12月底的整改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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