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推荐: 城市管理 行政处罚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4315
信件名称: 兴梁小区商户私自在公共区域设置路桩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7-03
信件内容: 新华区凌云路高皇花苑和兴梁小区中间的路 在上坡大概25米的地方 右面有一家商户,私自在公共区域设置路桩 对附近上班和住户造成的很大的不便。另外根据法律 商户门口的卫生是属于商户自己清理的 门口有很多垃圾废弃物! 希望管理局重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1-07-28
回复内容: 关于新华区凌云路高皇花苑和兴梁小区中间道路归属于属于办事处管理,我局也会对此路段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