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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0675
信件名称: 关于示范区林溪美地小区门面房停车位的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2-03-28
信件内容: 问题描述:自疫情以来,生意难做,人流量不高,造成现在小店一直亏本经营。自3月初以来,林溪美地物业管理人员私自在门面房前的公共停车位入口设置障碍物,不让社会车辆使用,造成我们生意难做,同时示范区城市管理局也在一直贴条罚款,引得周边商户不满。 本人想咨询一下,门面房前的停车位是否是公共的?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规?示范区城市管理局这种不问原由管理方式是否过于简单?另据说是物业公司使用该手段为了销售小区内部停车位。如果物业公司该行为违规,该由政府哪个部门处理?何时能够处理?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够关注这个问题,并予以解决!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4-28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收到局网站转来的投诉件关于“关于示范区林溪美地小区门面房停车位的问题”的问题后,市城市管理局安排工作人员前去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基本属实,美地物业管理方在门面房与人行道之间公共区域设置路障,给市民带来不便,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禁停、禁行标识标牌以及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擅自改变、移动地桩等市政设施。此事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我局已指派工作人员前往处理,要求林溪美地物业管理方限期整改,现门面房与人行道之间公共区域设置的路障已开始清理,并将陆续全部清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守法意识,引导企业单位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