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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207
信件名称: 平顶山市城市执法管理局乱贴罚单,为罚款而罚款,为了罚款不择手段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4-07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城市执法管理局乱贴罚单,2023年4月6日十点,我的私家车豫A3Y212在离稻香路由三米多的距离临时停车,4月七号下午收到短信说违章停车,我随时打他们的电话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说处罚合理违章停车,我说那个章程规定的,他们拿不出什么规章,这样随意罚款,为罚款而罚款,他们说违章就违章,一罚了事,从不宣传规章,随意执法,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04-21
回复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反映人把车停放在恒大名都的出口消防通道上,既没有放进停车场,又没有放进停车位,属于静态交通执法管辖范围,队员没有乱贴罚单。消防通道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应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属于严重违停。 为了保障当事人行使的陈述申辩权,我局在“违法停车处理中心”专门设立申诉窗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同时设立12319热线接受市民举报、投诉等事项。如果该车主对违停处罚有异议,请到平顶山市静态交通执法处理中心(地址: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楼申诉中心进行陈述申辩。请该车主去申诉中心走申辩程序,通过提供相关的佐证,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