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4100 | ||
信件名称: | 千田新开元2号楼东单元东侧商品房上层私自搭建钢结构建筑物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10-16 |
信件内容: | 千田新开元2号楼东单元东侧商品房上层私自搭建钢结构建筑物,该商品房1层2层为商铺,商户私自于2层上方平台搭建钢结构建筑物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双项规定,且商户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商铺上层平台与住宅楼共通一个平台,搭建钢结构建筑物侵犯住宅区业主隐私权。2023年9月11日投诉至市长信箱回复内容:联系区城管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分别于8月24日、9月4日共同前往现场责令当时人立即停工,责令期限内恢复原状。2023年10月15日此商户知法犯法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吊装钢化玻璃至平台,6家住宅业主无力拦截报警处理有视频及报警笔录为证。多次拨打执法职能部门4830099、7075728、7011360截止至2023年10月16日此项违法建筑物原封未动,下一步施工动作一直进行。请政府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行为保护受侵害公民权益、权利。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3-10-2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接到关于“千田新开元2号楼东单元东侧商品房上层私自搭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千田新开元2号楼东单元东侧商品房上层私自搭建钢结构建筑物商户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于2层上方平台搭建钢结构建筑物,属于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因我市规划执法处罚权并未转交给我局,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执法投诉问题请直接到我市相关规划执法部门要求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