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城市管理领导您好,这我2021年购买高新区碧桂园凤凰城一期15号楼一层,该小区是平顶山东鑫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我是一楼,阳台前面绿化被开发商破坏,小区东大门旁边绿化违规破坏绿化扩建停电动车棚,离我的阳台位置很近无遮挡,严重影响我的居住安全和隐私,高新区住建局已调查清楚,确实是违规侵占绿地改建停车场地。我也向市规划局申请到了小区规划总图相关材料,证明该区域确实是绿化,被开发商破坏违建电动车棚,这次违法违建事实清楚,这是我第二次向你单位反映此事,希望执法部门依法处理,不要包庇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274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一般来说,封闭的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等均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违反开发规划,擅自将小区绿地改为停车场,这种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利,是侵权行为。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恢复绿地原状。)如果执法不严,纵容开发商随意侵占小区绿地,我将维权到底,上报信访等部门,如果都没有解决这个事情,是不是政府默认大家可以随意侵占小区绿地,希望上级领导严查此事,为老百姓做主,帮忙解决一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