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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市容秩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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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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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营造更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秩序,决定对我市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市民通行的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挂、流动摊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市容市貌问题和瓶颈短板,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做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优美,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整治重点

针对市容秩序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各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流动摊点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按严禁、严控、规范合理布局,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为严禁路段,禁止流动摊点设摊;把缺乏菜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的次要路段划为严控路段,在确保交通畅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允许流动摊点在一定范围经营;背街小巷划为规范路段,实行规范性管理措施,对流动摊点进行疏导。

(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道路两侧的商场、商店、饭店等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对沿街违规占道摊点及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对影响交通的摊点加大整治的力度,防止反弹。

(三)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根据环境良好、交通顺畅、摆放整齐等要求,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查处店铺跨门经营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整治乱扔乱倒、乱贴乱画、高声叫卖等污染环境行为。

(四)乱搭乱建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要求,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禁止乱贴乱画、搭设售货亭、摆摊设点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平)台、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市容貌的物品。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

按照《平顶山市主城区乱停乱放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5日)通过执法人员针对性宣传,利用各种传统媒体、自媒体宣传春节前后城市管理各种的相关政策,引导市民合规经营。在春节前后以服务、引导和疏通为主,发现问题采取“以宣促管”的方式提高其规范意识。同时建立问题台账,为下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奠定数据基础和舆论氛围。

(二)严管严控阶段(2022年2月26日—2022年4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后,加大巡查频次和日常监管力度,对前期发现违法问题严重的地点重点管控,特别对于店外经营、游商游贩、乱停乱放、私拉乱扯等屡禁不止和容易反复的问题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4月15日以后) 梳理、分析整治成果,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成功经验。同时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充分运用智慧城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将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取得的成果转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市容秩序目标要求上来,针对我市市容秩序管理痛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找准病因,下药要准”。把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同转变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相结合,实现市容环境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

(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注重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行政引导、案件查办等手段,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主动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

(三)综合治理,强化督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推进,建立定期考核测评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通报。建立周督查、月通报的机制,对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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