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推荐: 城市管理 行政处罚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23

点击量:

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平发〔2019〕13号)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积极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实施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意见》(平城发〔2020〕1号)的要求,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数字城管”信息化系统,配合推动“民呼必应”平台建设

优化提升涉及城市管理的157项部、事件和数字城管综合服务平台二期改造。按照市政府的关于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协同配合,开发智慧管理系统使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硬件设施,形成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

责任领导:彭  涛  胡国笋

责任单位:局综合监督科,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二)完善“城管网格”,积极融合到社区“全科网格”

局属各单位要主动梳理职责清单,明确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单位巡查人员网格化管理,积极响应“全科网格”的搭建,实现各类事项网格内一站式办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放大服务管理效应,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

责任领导:张红勇 胡国笋

责任单位:局人事科、综合监督科,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属各单位

(三)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协管队伍建设并实施培训

按照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执法下沉的要求,市局的大部分处罚权要移交到区局执行,市局只保留单个区局难以完成的执法权和重大案件的处罚权。各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探索“路长制”,将执法人员进驻到“全科网格”中,“下沉”执法力量。要完善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队伍的培训体系,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责任领导:彭  涛  史志辉

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秩序管理科、综合监督科,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四)加强指导社区完善公厕设施、公共停车位供给、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功能照明设施新建改建等

1.加快公共供水管网、管道天然气建设到2020年底公共供水普及率、天然气普及率均达到98%以上。加快湛河以南区域、老城区西北部区域等供热盲区供热管网建设和老城区中兴路以西区域气网改水网项目建设,保证年底前供热覆盖率达85%。

2.统筹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和固废垃圾处理,加快中水利用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道路公厕保洁、垃圾运输中转等环卫作业流程规范和工作标准。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改扩建中转站,到202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0%以上,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70%以上。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加快推进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力争2020年底中水利用率达到20%。

3.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要兼顾社区公共停车位供给,功能照明设施新建改建要符合相关规程。

 责任领导:张红勇 胡国笋 史志辉

 责任单位:局公用行业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五)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增加公共停车位供给

按照“能划尽划”的原则增加路侧停车位,满足市民停车硬性需求,通过对全市路侧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的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助力城市治堵。加快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尽快上线运行,做好停车特许经营权管理和智慧停车平台运行、违法停车处理等工作,使所有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接入停车管理系统。

责任领导:史志辉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六)优化信息采集机制,大力推广使用智能APP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智能APP”的普及,采集工作由专业采集队员扩大到城管执法队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直至普通市民。让广大市民通过“市民通APP”直接参与到城市管理中,直接举报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部件、事件,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责任领导:胡国笋

责任单位: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二、组织领导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局社区治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娄文奇  彭  涛        

副组长:张红勇  胡国笋  史志辉

成  员:赵世恩  巴营安  李国红  邓松水

        董拥军  任亚炬  兰薇黎  何开伟

        刘慧卿  郭少寒  王继德  韩永生

        王东升  郑振江  王 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胡国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强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社区治理相关工作。电话:0375-7669966,邮箱:pdscgwgb@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社区治理工作,事关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请于5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联络员1名(姓名、联系方式)。

(二)严格履行责任。局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办公室在局党组、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标准,细化推进措施,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以做实“全科网格”,打造“枫桥式社区”,建立“民呼必应”服务平台为目标,对群众问题诉求接诉即办,特别是对群众热点问题要紧盯不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内容纳入局年终考核。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同志,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