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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 “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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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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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现将《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指导,讲好“城管故事”。年度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每年的12月1日前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监督科。

联 系 人:李世鹏    

联系电话:0375-2633839

电子邮箱:pdscgjzhjdk@163.com

 

附件: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6月6日

 

 

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

“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2021〕37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 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执法〔2021〕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以队伍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为重点,树立城市“全周期管理”意识,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文明城管”队伍品牌,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政治素质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法治实践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四史”宣传教育,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日常执法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大别山精神,开展主题突出、生动鲜活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融会贯通,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鲁山县城市管理局党建引领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推动党支部、党小组等党的基层组织在执法队伍中全覆盖,推进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执法微型党课,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积极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互联互动、联建共建活动,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断增强领导力、组织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高质量,以年度工作目标为牵引,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重选树身边典型,积极开展“身边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榜样“酵母”的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活动。结合每年“七一”或年终工作总结,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评比表彰。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基层示范执法队伍,树立一批先进模范典型,激励广大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3.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系统开展“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转行风”活动,把学习党史作为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章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立足行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着眼长远完善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基层下沉,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汇聚“我为城管添光彩”磅礴力量。

(二)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1.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径。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科技赋能,树立城市“全周期管理”意识,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改革完善“大城管”高位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安全、整洁、有序、智能”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政策,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推动执法重心向各县(市、区)政府下移,行政处罚权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

(三)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1.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升级。持续推进数字城管平台规范运行工作,全面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加大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提升力度,积极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拓展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渣土车运输、静态停车、餐饮油烟等系统应用,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执法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

2.推进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信息统计制度,每季度通报行政执法及案件办理情况,加强行业风险分析预警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管理,利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准确掌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2022年底,各县市要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实现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夯实队伍精细化管理基础。

3.加强执法保障。严格落实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备案制度。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着装管理,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建立城管执法监察队伍,加大纠察督查力度,纠正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制式服装执法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及省厅出台的《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加大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手持终端等执法装备资金投入力度,配齐执法装备,提升建设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选树一批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模范单位。

4.严格协管人员管理。2021年底前,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分别制定本单位协管人员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协管人员准入管理、岗位责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岗位激励等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3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各项规定,强化对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执法程序、履职尽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要把“六个严禁”、“六个不得”、“四个做到”挂在墙上,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成为城管执法人员的基本规矩。要关心一线执法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

6.加强指导监督。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台账管理”的原则,市局将加强对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在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布各单位工作情况。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分层推进”的原则,加强对所辖县(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指导、监督、考核,2021年底前出台监督考核办法和有关标准,并明确专门的处(科)室负责实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日常督导、试点引导、责任传导、压力疏导。考核结果定期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

(四)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1.厘清执法权责边界。省厅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后。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执法权责边界,制定城市巡查需要协助发现的问题事项清单,避免“看得见的罚不了、罚得了的看不见”。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经党委政府批准后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追责机制。

2.加强干部人才培训。依据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建立常态化干部培训和轮训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分别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时间能落实、培训效果有保障。严格落实新招录执法人员初任培训制度,县(市、区)、街道(乡镇)城管执法队伍负责人应接受上一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组织的任职培训。要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合作,建立定点培训基地,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扎实开展平顶山市城管执法系统首届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积极参加省厅2021年底前举办全省首届城市管理执法技能比武和案卷评审活动,激发全体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积极性,提高执法能力。

3.推进执法规范化。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程,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统一使用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要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减少暴力抗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争取人民群众理解中的重要作用。

4.改进执法方式。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短板和顽疾问计于民,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河南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试行)》,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机制;探索“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5.强化执法协作。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发挥执法工作在一线的优势,分析研判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以执法建议函、监管通知单等形式,向行政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反馈,推动城市管理问题源头治理。全民推进“两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

6.着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观念,依法依规打击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快查快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行动,大力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污”、市容环境卫生治“脏”、道路交通秩序治“堵”、社会公共服务治“差”、建筑市场治“乱”五项专项整治执法活动。注重源头治理,助力扫黑除恶斗争、餐饮油烟防治、铁路沿线安全整治等工作。

(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践行“共同缔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与群众紧密联系的优势,持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等载体,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全程观摩现场执法活动,及时了解他们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美丽小区”“美丽街区”创建、“商户自治”和“熊猫通道”等活动,积极提供便民、护学、帮行等力所能及的服务,推广郑州、漯河等城市“城市啄木鸟”“志愿者服务”参与城市管理经验,激发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实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由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2.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活动。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探索总结“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成功管理经验,推动执法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办法,选好试点先行先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社区居委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做好城市治理“后半篇文章”。

3.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开放性征集、台账化管理、责任化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服务,推动高频率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证通办”“刷脸秒办”。落实《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娄文奇、局长彭涛任组长,局党组全体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国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市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精神文明、司法、财政等部门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要根据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明确的建立办法、制度、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落实,对各单位好的经验及时进行转发,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局将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各单位活动成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树立行政执法相对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省厅正在开展的“我为住建添光彩”活动,开展第二届“最美城管人”选树活动,做好先进典型挖掘、人选推荐和宣传工作,进一步讲好城管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河南城管执法人员精神风貌。

(四)加强舆情管控。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建立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处理、有效应对执法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让真相跑在谣言前头,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导权。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舆论要及时澄清,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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