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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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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鲁山县和宝丰县水利局,石龙区供水中心,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方案(2018-2020年)》《河南省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平政办明电〔2019〕52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9年8月21日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豫建城〔2018〕7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平办〔2018〕2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平政办明电〔2019〕52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简化企业报装水、气、暖的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核心抓手,以企业办理水、气、暖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以企业对水、气、暖服务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打造高品质燃气、供水、供热行业营商环境。
二、指导原则
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全面清理水气暖接入的各项前置审批事项,简化申请材料,分阶段压缩供水、供气、供暖报装时限,完善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服务措施,不断优化办事创业营商环境。
三、主要目标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取消水、气、暖接入的各项前置审批事项。供水报装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供气报装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供热报装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1个工作日。
到2020年,全市供水、供气、供热全面实现网上“一站式”报装和互联网等多渠道缴费。
以上时限均不包括施工、合同签订、勘察设计、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等供水、供热和燃气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各县(市、区)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区企业在所辖区域内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水、气、暖企业乱收费、报装时间过长、缴费不方便等问题,切实提高水、气、暖企业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规范水、气、暖收费。各县(市、区)供水、供气、供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当地水、气、暖企业按照当地政府及发改、财政等部门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没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水、气、暖企业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三)优化报装流程。各县(市、区)水、气、暖企业负责建立网上报装和维修服务系统,成立集用户申请、设计、施工、验收、缴费于一体的客服中心,实现用户“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缴费,为进一步压缩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时限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
(四)完善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服务承诺制度。水、气、暖企业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等,设立抢险、抢修和服务电话,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供水、供气企业要推行上门人员身份信息公示机制,利用互联网、张贴公示牌等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核实上门工作人员身份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市县联动推进机制。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彭涛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红勇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水、气、暖报装专项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用行业管理科,何开伟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区企业要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目标要求,列出工作清单,细化落实举措,确保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区企业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供水、供气、供热行业用户报装等公共服务情况的考核评价。市城管局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及市区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对该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指导,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三)推广先进经验。各县(市、区)及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开展经常性经验交流,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促进供水、供气、供热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联 系 人:何开伟 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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