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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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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石龙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各公共供水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进一步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用行业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城管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0月。
二、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在我市投产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按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抽取。发生过较大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运营年限超过10年的供水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二)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4-5名。
(三)检查方式。听取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并对供水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三、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
(二)检查内容
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企业经营行为、生产安全、水质安全等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书面检查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加强沟通联系,组织辖区内城市供水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供水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交办案件线索,当地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三)严明工作纪律。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检查,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市)、石龙区供水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公共供水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于9月15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联 系 人:宋元
电 话:0375-2633658
电子信箱:pdsgysy@163.com
附件:《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迎检联系人名单》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