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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2020年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 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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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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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石龙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各公共供水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进一步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用行业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城管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城市供水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0月。

二、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检查对象。在我市投产运行一年及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按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抽取。发生过较大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运营年限超过10年的供水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二)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4-5名。

(三)检查方式。听取供水企业运行管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并对供水企业进行考核评估。

三、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检查依据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

(二)检查内容

对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企业经营行为、生产安全、水质安全等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书面检查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加强沟通联系,组织辖区内城市供水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供水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交办案件线索,当地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

(三)严明工作纪律。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检查,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县(市)、石龙区供水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公共供水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于9月15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管理科。

联 系 人:宋元

电    话:0375-2633658

电子信箱:pdsgysy@163.com


附件:《城市供水“双随机、一公开”迎检联系人名单》                 


          2020年9月8日

附件:
414385898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