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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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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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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石龙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区燃气经营企业:

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我市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9月21日-30日,我局对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37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各地燃气主管部门(或燃气企业)下发监督检查情况告知书(或安全隐患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县(市)能够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人员深入各燃气经营企业督导检查,积极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但也存在着部分县(市)重监督检查轻整改落实的情况,致使一些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长期存在。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人员管理不到位,应急预案、应急消防演练记录、设备巡检台账、安全培训等记录不完善,餐饮业台账、充装记录不规范,生产区围堰周边有绿植,充装台绝缘材料铺设不完善,监控数量不足、监控设备无人在岗等安全生产隐患。

(二)突出问题:

1.隐患整改不到位。宝丰三源液化气站在之前的暗访中已经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但直到本次城镇燃气“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仍然存在规章制度未上墙;充装台绝缘材料铺设不完善;消防演练、安全培训记录不完善,外来人员进站管理不到位、未登记、未进行安全教育、未收取火种等诸多问题。

2.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叶县广源液化气站生产区与办公区没有分离;叶县民生液化气站各类警示标志、标识及操作规程存在褪色、损坏、缺失情况,未及时更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过期;市区兴源燃气有限公司微型消防站内设施不足,安全生产资料普遍缺失。

3.站内管理混乱。市区尧顺液化气供应站院内随处堆放各种液化气罐,没有分区规划、生产区输气管上覆盖杂物,且有杂草绿植;市区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和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二供应站生产区罐体下方进出口阀门、法兰、管道锈蚀严重,生产区内杂草丛生。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叶县启源液化气(叶邑)供应站的地埋式液化气罐上层水泥地面严重变形,在我局抽查发现前,站内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发现;市区吉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无LNG卸气位置,且卸气软管过长,生产区私拉乱接电线,且未使用防爆水泵。

对宝丰三源液化气站、叶县广源液化气站、叶县民生液化气站、叶县启源液化气(叶邑)供应站、市区兴源燃气有限公司、市区尧顺液化气供应站、市区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和泰平液化气有限公司第二供应站、市区吉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学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也江将在日常检查中加强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从这次暗访情况来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较多,各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检查、暗访力度,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用户安检等情况的检查;督促各液化气经营企业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内部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三)消除隐患,重在整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对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不留盲区、整改到位;对检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置,要加强跟踪督办和回头看,确保隐患和问题按时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告知书已交办给各县(市)、石龙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各部门(企业)要严格按照告知书内容整改到位,于10月31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正式上报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  琪

联系电话:263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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