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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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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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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如下:

一、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全流程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

(一)决策公开。主要对我局各项重点工作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以及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情况。

(二)管理和服务公开。主要包括公开权力清单信息、政务服务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情况,其中行政执法信息包括“双随机”监管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情况。

(三)执行和结果公开。主要为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情况;审计报告的公开情况;督察督办及问题整改落实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网站互动交流以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等。

(五)依申请公开。主要包括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和信函申请渠道的畅通性和答复规范化程度。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1.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4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10号),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尤其是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职责分工:在门户网站公开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全文。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权力清单公开

1.政策依据:《中央编办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其中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清单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2.职责分工:加强权力清单动态梳理和更新发布,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两处权力清单保持一致。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1.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2.职责分工: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年度确需保留或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定时定期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为市民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充分将专区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相融合,更好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零跑路”。

牵头科室:局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双随机”监管信息公开

1.政策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检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2.职责分工:依据权责清单,按要求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完整,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9〕689号)也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确要求“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2.职责分工: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事项目录;年度行政处罚结果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开,要素完整,涵盖被处罚机构代码、主要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要素;对个人隐私信息做“去标识化”处理,不过度披露当事人个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1.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排除涉密事项后,应当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职责分工:每年4月1日前,编写上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门户网站发布;报告名称规范、内容翔实,包括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与方向。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七)督察督办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豫政办〔2014〕183号)明确,督促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突出抓好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求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抓落实以及办理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2.职责分工:定期公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个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八)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1.政策依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8号),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外,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主动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2.职责分工:⑴对我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等及时有效对外发布。⑵质量安全监督信息。主要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信息等。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九)应急管理信息公开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归集公布本单位(科室)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灾减灾、预警预报及灾害救援等信息发布。

1.在门户网站发布每年举办的“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内容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特种行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素质。

2.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城市排水系统、城市道路、市政窨井、桥梁、地下管线、照明、供热、供水、燃气等领域的集中排查整治,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牵头科室:局人事科,市政设施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城区停车场(位)信息公开

1.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平顶山市主城区停车场数据统一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通知》,推进城区停车场(位)信息公开、查询工作。

2.我市“智慧停车平台”是市城市管理局自2019年开始探索的智慧停车管理模式,在反复研讨后决定采用杭州SaaS智慧停车系统。该系统建设周期短,费用低,技术先进、便捷查询、无感支付、快速通行,使我市566个停车场实现“一次绑定,全城通停”。为了用好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停车建设,已经把智慧停车纳入到城市社区治理的大环境中,变成“市民通APP”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亮点。助解“停车难”的问题。

牵头科室:市容秩序管理科、数字城管中心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一)政策解读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多主体、多形式进行解读,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2.职责分工:⑴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自身政策进行分类解读和公开;⑵完善解读内容,列出解读背景、核心内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⑶丰富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外,图表解读、视频解读、动漫解读、在线访谈等多元化解读比例不低于50%;⑷增加解读主体,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信息;⑸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并与政策文件相关联。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二)政府公报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提出,要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

2.职责分工: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供政府刊发。

牵头科室: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三)网站互动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职责分工:⑴在门户网站设置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回应群众关切;⑵对公众诉求或提出问题留言处置、回复等工作在规定时限完成,回复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⑶回复意见力求政策把握准确、裁量适度,语言表述清晰、措辞得当、言简意赅。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政府网站规范化布局提出,政府网站页面布局要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一般分为头部标识区、中部内容区和底部功能区,并对相应的功能区布局设置提出了细化标准。

2.职责分工:⑴头部标识区的国徽放置规范,展示网站规范全称;⑵中部内容区栏目设置合理规范,功能不重叠,与政务服务网链接;⑶底部功能区至少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评估对象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⑷网站提供全文检索、智能搜索和智能问答等服务功能。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五)政务新媒体建设

1.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市、县级政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

2.职责分工:⑴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⑵门户网站提供我局的政务新媒体二维码入口或链接入口,实现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⑶政务新媒体信息与门户网站信息同步发布,保持更新频率不低于一周两次。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十六)依申请公开

1.政策依据:依申请公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实现方式。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可当面、或以传真、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政府网站平台在线申请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各级行政机关要畅通依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答复,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职责分工: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善。依据新版条例的规定变化,及时修订调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方式、依申请答复期限、监督救济渠道和收费情况等必要内容,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⑵申请渠道完整。申请人可当面、或以传真、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申请,可在线申请、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可向政府部门也可向本级政府提交申请;⑶网站在线申请平台运行顺畅。支持申请结果和办理结果查询,显示答复时间。申请提交时,无非必需填写事项如传真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⑷答复及时。收到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没有遗漏;⑸答复规范。应向申请人出具正式的答复告知书,对申请人作出不利答复(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应当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理由和救济渠道。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实现“三个转变”。通过城市管理局采取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跟进、融合发展,实现城管服务向基层延伸,调动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热情,推动由部分人员抓公开向全员参与转变;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减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整合行政执法力量,量化机关职能职责,压实干部责任,提升工作效能,推动由集中突击公开向常态化公开转变;以“五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思维方式,变自上而下的单向式管理为沟通协商的双向互动治理,推动由被动迎评向全过程公开转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廉洁自律,严格工作纪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工作。集中解决好共性问题,落实整改好个性问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切实提升工作水平。

(三)加强工作监督。实行督考并重,市政府办公室将在每年9月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专项评估检查,检查情况全市通报,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项扣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将紧盯公开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确保11月底前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对因问题整改不到位影响我局在全市排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分管领导,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严格扣分。

(四)狠抓任务落实。各单位(科室)要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间逐级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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