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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市政环卫事务中心召开 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

作者:史帅

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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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促进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努力实现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执法效能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为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引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实践转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纪律教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三)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和分级负责制。确定廉政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题会议制度,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执法支队、市政环卫事务中心、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做到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批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记录制度,对分管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予以纠正和处置。

(四)严格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组织协调、纪律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协助局党组及时了解、分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把问题拦在“四种形态”之外、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涉及重点工作和事项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做到与派驻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目标同向、行动协同。
(五)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抓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上级和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围绕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局政务信息网络等阵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优秀传统美德和城管好人好事等意识形态宣传,旗帜鲜明反对、抵制、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言论。

二、以纪律建设为抓手,全力锻造廉洁队伍

(一)健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强化经常性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培训和每年1次案件评查考核,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二)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深化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科学设定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体系,制定《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标志标识的通知

《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等。建立效能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最大程度消除各类风险盲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落实容错纠错和激励鼓励机制。坚持资金精准分配使用,聚焦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严格落实“三不直接分管”规定,全面实施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持续开展廉政和履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动态排查和监控,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城管执法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网络,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三)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采用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形成全覆盖监督体系。扎实开展执法队伍队容风纪专项督查、作风效能督查、执法规范化督查,加大城市管理领域问题发现力度,点对点通报突出问题。强力提升全局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城管执法系统中的腐败问题,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索贿,徇私枉法等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处,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

三、抓好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自觉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勤廉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确保办事提速提效;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四、深化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加大纪律检查力度。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公务接待、执行禁酒令、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把好节日廉政关,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夕,部署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工作,节日期间加强执纪监察,严防节日腐败。坚决纠正纪律松弛,在工作时间打扑克、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行为。

(二)强化能力作风建设。以“提升能力、锻造作风、实干立身、争先出彩”为主题,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切实达到“五个明显增强”的目标。着力解决庸、懒、散、慢、拖等干部作风问题,深化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针对工作积极性不足,学习氛围不浓厚,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谨等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整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用车审批和登记,严防滥用公车和公车私用。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带头弘扬雷厉风行、务实重干作风。强化工作督查和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发挥业务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适时推动内部轮岗交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系统内以案促改。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干部职工利益。

(五)严肃执纪问责。严格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切实把党章党纪的权威性维护好,把令行禁止的铁规矩执行好。加强与市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说情,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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